在去年开展的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中,我省推出“企业宁静日”制度,规定执法部门不得随意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为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提供了坚实保障。据统计,各市州减少涉企检查3000多次,减少各类评比表彰600余项。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我省出台“企业宁静日”制度,进一步精简、合并涉企检查,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规定每月1至20日为“企业宁静日”,在此期间,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的执法检查以外,执法部门不得随意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特别规定,同一部门就同一事项对同一企业开展检查的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一次。还规定进入企业检查事前,执法部门还必须到同级优化办备案。同时,有关部门还将优化招商引资、口岸通关环境,落实“绿色通道”等措施,对入湘创业的企业和投资者推行“一站式”服务。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涉企收费。据统计,全省各市州去年共为企业减轻负担9亿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