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排精致的小高层,家电齐全的成套小居室,走进长沙市首个公租房小区——高新区长丰小区,首批入住公租房的近两千名企业员工有了家的感觉。长沙市政府4月6日消息称,长沙市今年将新建、盘活8362套公共租赁住房,以低于市价3成的租金,解决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城市 “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预计到明年底将实现先期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对象15万人的目标。
近年来,长沙市、区两级财政投入22.2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居民55万余户。继廉租房以及经适房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后,长沙市近日再度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将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住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意见》指出,长沙今年将通过回租、新建等多种方式,新增公共租赁住房8362套。其中,回租是以长期租赁、改建和收购包括安置房、保障房、自建房、商品房在内的闲置房为主,优先选择集中连片的闲置房源;新建是以在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建设成套小户型和集体宿舍为主,将在长沙高新区等地建设8个公共租赁住房集中点。
中等偏下收入的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三类人群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租金标准将比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低3成。公租房只租不售,一次租赁期限最长3年,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此外,符合条件承租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公租房承租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租房,或者转租、出借公租房等行为的,出租单位将收回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