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小华 朱炎皇 实习生 陈思怡)昨日,全国人大环资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调研座谈会在长沙召开,《环境保护法》修改势在必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作斌、副省长刘力伟出席会议。
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蒋益民介绍,“十一五”期间,湖南积极开展规划环评试点,《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环评作为“省部共建”的战略环评试点项目,已通过国家环保部审查。湖南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1.9万余个,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500余个。
与会专家建议,对长期超标排污又不积极治理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实行更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超标排污、偷排污染物、故意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等,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实行按日处以罚款,而且累犯加重处罚。对于造成生态灾难的,鼓励当地环保组织或者政府机构提起环保公益诉讼,以此强化排污者的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又讯(记者 周小华 实习生 陈思怡)记者昨日从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法》修改调研座谈会上获悉,湖南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成效显著,顺利实现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