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打折扣,明确各区县(市)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负总责,发改、建设、国土等部门各负其责。该市在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绩效年度考核中,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
记者 陈淦璋 通讯员 苏静芳 尹清源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陈淦璋 通讯员 苏静芳 尹清源)益阳市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打折扣,2007至2010年3年间省政府下达该市保障户数任务37500户,该市实际累计完成保障性住房4万余户,在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绩效年度考核中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记者4月12日了解到,这个市还有大批保障性住房正加紧建设,而市区已建成的9个廉租房小区全部布点在中心城区,周边生活配套齐全。
近年来,益阳市以超常规举措,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该市明确各区县(市)政府对本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负总责,房管、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电力等部门各负其责。同时,细化考核评价内容,将新增廉租住房套数、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户数、全年城镇廉租住房累计保障户数三大指标列为考核评价“一票否决”指标。
资金来源方面,益阳市在中央补助基础上,全面及时落实配套建设资金。市本级财政按每平方米100元至300元标准补助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建设,各区县(市)根据建设计划和投资规模,严格按规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同时,通过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调动企业自主建设廉租住房等渠道,广泛筹措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