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从今年开始,怀化市在农村基层突出抓好“坚守三条底线、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具有怀化特色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一、坚守三条底线不动摇
一是坚守“不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和冒领强农惠农资金”的底线。进一步强化县、乡(镇)、村三级在惠农资金发放方面的职责,县直有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惠农资金发放对象的审批和监督;乡镇负责惠农资金发放和补助对象的审核和复查;村主要负责惠农资金和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的评议申报及张榜公布,建立健全分工科学、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和各级各部门绝不能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和冒领强农惠农资金,违者严厉查处。
二是坚守“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底线。严格落实涉农负担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涉农部门一把手负责制,重点监控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用水用电等方面的部门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认真落实“减负”五项制度,确保农民负担逐年降低。
三是坚守“不新增村集体债务”的底线。从收支关键问题着手,建立村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在深化农村“三资”管理,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坚持量力而行,量财使用,正确处理生产发展和村集体债务的关系,除个别短期内有还款能力且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批准的村级大宗公益事业、经济发展项目外,坚决杜绝新的债务产生。
二、落实四项制度不松懈
一是落实事务代理制度。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村民事务代理制度,以乡镇和村为单位,分别设立村民事务代办中心和代理室,把为民服务的网络从县、乡(镇)延伸到村一级。实行“首问负责,一室受理,全程代办,无偿服务”的村民事务代理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按照“便民、公开、依法、高效”原则,将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承担下来,进行“全程代理”。
二是落实审计审查制度。各县(市、区)将民主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农村财务的审计审查。各地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对农村财务的日常监管,重点对支农惠农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土地补偿费实行专项审计,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日常财务收支、村组干部离任以及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审计。乡(镇)、村成立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设立党风监督员,对乡镇和村经济运行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进行监督、审查。
三是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实行办事公开,通过设立办事公开栏,将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在乡镇各类服务窗口、大厅的显著位置悬挂和张贴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并设立咨询台,发放便民手册、宣传资料等以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通过办事公开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达到扩大基层民主的目的。
四是落实群众评议制度。通过年初公开承诺、年末述职述廉、开展询问和质询、民主测评、结果公示等程序,广泛开展民主评议乡镇和村级干部活动,有效建立群众和乡镇、村干部之间的沟通渠道,健全对农村干部监督的工作载体。并将评议结果与干部使用和工资补贴相挂钩,与评先表彰、奖优罚劣相结合。
三、建立保障措施不弱化
一是精心谋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昌义同志高度重视“坚守三条底线、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深入13个县(市、区)农村基层和部分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主持召开市委常委办公会专题研究该项工作,并对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亲自把关。市委农村部、市政府农办精心组织,及时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加强协调。市、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做到分工细致、任务具体、责任清晰。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督导。建立了督促检查制度,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通报交流、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掌握工作进展,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在具体工作中,怀化市还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情况和特点,不断丰富和健全“三条底线”和“四项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严格考核。出台了《怀化市2011年坚守“三条底线”落实“四项制度”工作考核细则》,年底对各县(市、区)坚守“三条底线”落实“四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触犯三条底线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均实行一票否决。(怀化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