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日前州编办和州民政局已联合下文,对全州农村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正式启动。这意味着湘西州敬老院将被明确其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性质,依法赋予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湘西州目前共有农村敬老院168所,其中乡镇敬老院为157所,农村五保之家11所。共有五保老人1.47万人,集中供养人员5554人,于200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乡乡镇镇有敬老院”的目标。但由于过去农村敬老院的法人地位、管理体制、资产归属、财务制度等没有明确,影响了其服务能力的提升和整体功能的发挥。为此,湘西州在改善敬老院硬件设施、提高五保老人保障水平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对农村敬老院依法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以明确其管理体制、资产产权归属,确保其依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独立核算,确保国家转移支付资金的足额到位和安全使用,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水平。
文件对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的命名原则、登记条件及人员配备等作了明确规定。进行登记的农村敬老院不核定编制,只核定工作人员数额,工作人员数额由县(市)机构编制部门按实际供养人数与工作人员10∶1的比例核定,并实行公开聘用。乡镇(街道)、县(市)民政局所属敬老院院长分别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市)民政局从在编人员中选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