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不仅能新增大量优质耕地,还能大幅提高原有耕地的质量。

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统筹规划、抓好资金保障,维护群众权益。
红网长沙12月2日讯(记者 冯钧 通讯员 肖欣)环洞庭湖区是湖南少有的优质耕地后备资源集中区。把环洞庭湖区基本农田建设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就守住了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 今天,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以下简称“重大工程”)实施动员大会在长沙召开。这一工程的实施不仅能新增大量优质耕地,还能大幅提高原有耕地的质量。 会议宣读了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关于实施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的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发表重要讲话。 洞庭湖区是湖南乃至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是湖南实现新增46亿斤粮食产能目标的核心区域。2008年,湖南提出实施“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按照设想,重大工程建设总规模1142万亩,计划投资300亿元以上,分三期实施。经过前期调研、技术论证、现场调研论证,2011年5月,国家正式下达批复,将该项目纳入国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废弃建设用地复垦等建设内容。今年即将启动实施的第一期工程,实施年限为5年(2010-2015年),涉及岳阳、常德、益阳3市16个县市区、建设总规模309万亩,概算总投资65.54亿元,在全国十大耕地保护重大工程中位列第二。 一期工程亩均投资2100元,新增耕地单位面积亩均投资2.7亿元,将实现新增耕地24万亩,建设区机耕面积比例和农田灌溉保证率提高至90%以上,增加粮食产能约100万吨,年增加农业净产值8.30亿元。而今年启动实施的16个子项目,总建设规模65万亩,总投资13.6亿元。 项目的实施还将全面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的可持续利用,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和血吸虫病原扩散,实现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将洞庭湖地区打造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长江流域国土综合整治示范区,使项目区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社会”建设实践区。 重大工程项目实行“省总揽、市监管、县实施”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基本制度: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审计制和合同制;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不得减少建设内容和降低建设标准,对确需变更的,必须确保变更方案比原设计更为科学;工程将强化全程监管,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并将严格项目验收程序。 会议强调,重大工程项目资金必须确保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到位,严格实行全成本核算;确保预算到位,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项目预算和年度资金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行调整;同时要确保各类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而在权属调整、拆迁安置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群众利益为根本落脚点,按照依法、公开、公平的原则,切实搞好项目区土地权属管理工作,确保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会议特别强调,要始终将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实行最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把好工程监理关、验收关和重点监控关,努力把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 徐守盛在批示中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完善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到位;要以工程实施为载体,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和集约化水平,把环洞庭湖建设成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区;要坚持群策群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幸福生活美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把工程的建设过程转化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过程。 于来山在动员大会上指出,实施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是坚守耕地红线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四化两型”战略的重大举措。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统筹规划、抓好资金保障,维护群众权益。他同时还指出,今年安排的项目必须在明年前10月完成验收,未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惩诫措施。 第一期工程涉及的三市领导今天将责任状郑重地交到了于来山手中,他们承诺一定会把重大工程打造成精品项目,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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