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化县出台了《新化县医疗纠纷处置暂行规定》,并召开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会议,就有关情况进行专题部署。这标志着新化县在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长效机制上迈开了关键性的一步。
近年来,新化县通过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强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管理、规范整顿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等各项措施,强有力地推进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全县医疗纠纷发生次数在全市所占比例逐年呈降低趋势。健全预防机制,着力在强化教育上下功夫,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的培训;着力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准入上下功夫,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着力在创先争优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等活动;着力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上下功夫,优化诊疗环境,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发生。健全调解机制,组建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医疗纠纷处理纳入社会大调解范围,并建立由医学、法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医患双方搭建第三方调处平台。健全处置机制,各有关部门制定处置医患纠纷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协调配合,快速有效地处置医疗纠纷。健全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医疗纠纷及突发事件处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医疗纠纷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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