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邵阳县表彰了20名农村治安巡逻队员。目前,该县22个乡镇(场)全部建立了摩托化专业和义务治安巡逻队,为打造平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
邵阳县第一支农村治安巡逻队是在七里山农场组建的。2005年,从部队转业到七里山农场警务室工作的陈明雄积极探索治安新途径,他在场部支持下,组建了一支单位拨付一定经费的专业巡逻队,负责集镇街道巡逻和协助民警处理案件。各工区和场部附近村组也组建了义务巡逻队,在各自区域巡逻。义务巡逻队由专业巡逻队管辖,专业巡逻队由警务室民警管辖。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由管区民警指挥、调动巡逻队,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由于其成效十分明显,2006年来,这一做法逐步在全县各乡镇推广。邵阳市公安局还在七里山农场召开现场观摩会,推介“警务室+专业巡逻队+义务巡逻队”的农村治安联防模式。
经多年完善,邵阳县农村治安巡逻制度日臻成熟。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组建专业治安巡逻队,选拔能开摩托车且身体、思想素质好的青年组成,乡镇财政补贴巡逻队员一定值勤费及摩托车油费与维修费。同时,采取自愿原则,组建乡镇摩托车义务巡逻大队,每村5至8名队员。全县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两种队员均可享受;破案有功的,还可一案一奖。现在,全县共有摩托车义务巡逻队员2300多名。
巡逻队的建立有效推进了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支持了公安工作,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邵阳县打造平安村镇生力军。据不完全统计,近4年来,全县农村治安巡逻队共提供破案线索306条,协助民警破案129起,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名,化解群众重大纠纷210多起,全县农村案件发生率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