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国资委出台规范,要求各省属国有企业在企业内设立学习型党小组。
省国资委出台的《省属监管企业党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和《省属监管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发展工作基本规范(试行)》规定:正式党员14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可设立学习型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党小组是各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工作任务同步规划、实施,并着力在提高党员的思想素养,增强科学发展观念,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开放式学习、互动式学习、研究式学习、共享式学习,每年向党员推荐、提供不少于2种(本)自主学习的材料(书籍),引导党员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党小组和党员的学习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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