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花垣县有关部门获悉, 为全面取缔违法采矿,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矿业开发规范有序,实现花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该县制定了五项措施加大矿业整治力度。
一是依法关闭非法矿洞。对无“三证一照”的所有铅锌矿洞、锰矿山企业和锰矿洞一律按照“不留井口、不留工棚、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供电线路、不留危爆物品”的要求关闭到位;属整合范围的矿洞,严格按要求进行整合,不属于整合范围的非法矿洞一律永久性关闭。
二是依法关闭非法矿山浮选企业。没有办理环评、安评、用地手续的浮选企业一律关停到位,限期补办合法手续,按要求治理尾矿库,消除安全和污染隐患;凡是责令限期停产治理后的企业,仍达不到污染治理目标要求的,一律进行关闭;尾矿库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禁止排放,并立即进行整改。
三是依法进行资源整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原则,通过股份合作或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锰、铅锌资源整合,形成一家独立企业、一个采矿权证和一套开发利用方案。3月底前,基本完成李梅和芭茅铅锌矿区的整合工作;6月底前,基本完成土地坪、长凳坡铅锌矿区的整合工作;8月底前,全面完成锰、铅锌资源整合任务。
四是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动。2月份全面完成了锰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后每月定期组织排查两次,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3月底前,全面完成铅锌浮选企业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逐库落实整改措施;4月底前,病、险库全面治理到位,确保安全渡汛,并完成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实行安全员持证上岗。6月底前,井下作业人员全面实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凡属非法偷采、开采矿石的,一律依法查处,非法采出的矿石一律没收,情节严重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凡非法使用电力、非法使用火工品、非法超深越界开采的,一律依法打击处理到位。
稿源:团结报
作者:石 天 谭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