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省司法厅今天上午召开集中学习暨全省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人民调解在乡镇、街道及其他新型领域内发挥的重要作用。
我省根据“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全省80%的乡镇(街道)设立了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或工作窗口,还在各县(市区)法院、51个检察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或工作窗口。在新型领域内,我省全面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试点工作。常德在矛盾纠纷多发的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了驻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还建立驻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22个,调解交通事故1375余起。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还积极化解劳资纠纷、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物业管理等非传统领域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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