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从省纪委传出消息,去年,我省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深入治理,取得实效。据初步统计,去年全省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117人,查处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问题23人,查处违规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6人,查处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4人,查处住房方面存在违纪违规问题23人。
去年1月印发的《廉政准则》,是中共中央在1997年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科学总结13年来反腐倡廉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重新修订的。
为了将《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省纪委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把《廉政准则》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去年4月,省委印发了《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厅局级单位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规定厅局级党政“一把手”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外,还应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及子女营建买卖房屋、出国(境)就学、工作变动及经商办企业等6大事项;拟任厅局级党政正职人选须专门向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报告以上事项。未报告者,视为廉洁自律情况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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