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住宅小区的停车场停车不超过一小时的车辆,可以免交停车费了——根据2011年1月1日生效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七种情形之下,广大的车主可以免费停车。
新修订的《办法》尤其强调了收费方的“保管”职责:机动车停车场(不含无人值守道路停车自动计费设施)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和行驶秩序,杜绝火灾、事故隐患,防止车辆损坏、丢失;因机动车停车场责任造成停放车辆损毁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焦点一:管理责任
解释:停车场“不能只收钱不管事”
去机关、公用事业单位办事,要不要交停车费?机动车停在城市道路上的指定区域,费用如何收……自从去年9月底湖南省物价局向社会公开征集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以来,不少热心车主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湖南省物价局住房旅游与服务价格处处长邓荣幸说,当时公示的草案,将机动车的“保管”服务列为了特约服务的范畴,也就是说,只有当车主额外向停车场购买了车辆特约保管服务后,出现车辆丢失或损毁的,停车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现在公布的正稿,充分听取了广大车主的意见,加强了停车场的保管职责。”
此前,每当有车辆在停车场被盗或损毁时,停车场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一直是大家争论的焦点。车主方往往认为停车场收了费就有保管的职责,而收费方则认为收的是场地出租费,不负责车辆的保管,矛盾和纠纷往往由此产生。新的《办法》出台后,停车场的责任更加明确了:不能只收钱,不管事。
案例:车辆受损,停车场要负责
一位长沙市民把车停在某大型停车场,逛完商场回来一看,汽车尾箱被撬,车上的手提电脑被偷了。偏偏他停车的地方是监控死角,找不到偷车贼的影象资料。这种情形该怎么处理?
物价专家表示,依据新实施的停车收费办法,车辆在停车场遭到损毁,不管监控照不照得到,只要是停在收费方划定的车位上,停车场都要负责把车修好,因为收费之后就有责任对车辆进行保管。如果车辆在停车场内出现相撞、刮擦事故,停车场应负起为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举证的责任。
但对于车上财物,若是因车主自身原因导致丢失,例如把车钥匙丢了导致财物被盗,停车场无需负责;若车上财物被盗不是车主自身原因造成的,又找不到监控录像,双方产生争议的,则需要寻求其它途径来解决。
物价专家为此特别提醒广大车主,车辆停好后,记得将贵重物品带走,以免丢失。
焦点二:收费标准
小区停车:实行“政府指导价”
《办法》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要求、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也就是说,全省14个市州可依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针对不同情况,停车收费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对于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饭店、餐饮、酒楼、娱乐休闲场所、写字楼、货运物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等)配套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含机械式立体停车场),以及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置的停车场,可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住宅小区、商住楼的配套停车场,机场、车站(含火车站、汽车站、公共交通枢纽站,下同)、码头、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都采用“政府指导价”,由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内设停车场,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以及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指定停车场,均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且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住宅小区、商住楼的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
暂扣违法车不得收保管费
对于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机动车停放的,机动车停车场应实行半价优惠政策。
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暂扣违法车辆,在暂扣期间不得向机动车车主收取或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和为旅游景点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应尽可能将停车服务成本纳入景点经营成本,逐步推行收取门票之后不另行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在居民住宅小区内,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其场地占用费根据归属情况由双方约定执行。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场地占用费由业主委员会确定,收益由全体业主享有。对已购买或租赁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不得收取场地占用费。
七种情形免收停放服务费
《办法》规定,下列七种情形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各类停车场在非营业时段;
2.道路人工值守停车泊位在无人值守期间,道路自动计费停车泊位在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夜间或非车流高峰时段;
3.办公时间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理业务并能提供相关凭证的车辆(如会议通知、办理业务的回执、交费票据等);
4.进入住宅小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停车不超过一小时的车辆;
5.即停即走(连续下客载客、卸货载货以15分钟为限)车辆,以及夜间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公共汽车;
6.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
[小提醒]
停车场不提供合法票据,车主可拒绝交费
物价部门同时要求,停车场收费人员应提供合法的专用收费票据,“不提供合法的专用收费票据的,机动车停放者有权拒绝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停车场应履行“公示”义务,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的醒目位置,公示停车收费的相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收费核准机关、监督机关及价格投诉电话“12358”等,方便群众监督。
王府井停车场
车辆受损原因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红网长沙1月7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赵书生 实习生 李文)记者昨天来到王府井商业广场停车场,入口处立着一块近两米高的告示牌,上面标明:停车费用每小时10元,每3个小时加收5元,每车单次全天最高收费30元。负责该停车场业务的杨队长说,王府井商业广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高于一般的停车场,主要是为了方便购物的顾客能有停车位。
对于停放车辆发生受损的情况,杨队长说,“通过监控,我们会当场抓住肇事者,由受损车车主与其进行协商。对于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受损,我们是负责的,前段时间有个顾客的车被天花板上的坠落物砸坏,我们进行了赔偿。”
香颂国际大厦地下停车场
若车辆受损,免收数月停车费
在香颂国际大厦地下停车场,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一般家用车停放12小时内收取5元,不足一个小时的免收费用。
如果车主缴费后,机动车在停车场受损该如何处理?工作人员说,以往,他们会采取免收受损车车主数月的停车费用来作为赔偿。
[资讯]
长沙大卖场部分可免费停车
新世界百货:负二楼约有120个停车位,VIP客户、顾客凭购物小票也可免费停车。
平和堂:五一店有500个停车位,东塘店有300个停车位,未购物且非会员停车1小时内免费,持会员卡或店内购物小票(金额不限)停车3小时内免费,超出3小时按每小时5元递增收费。
王府井:会员凭“加冕卡”可在1楼总台领取4小时免费停车卡1张。
通程商业广场麓山店:共有320个停车位,顾客凭会员卡及购物消费凭证可免费停放3小时。非会员及未购物顾客车辆可免费停放1小时,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收费5元,以此类推。
友阿百货:共有1000多个停车位,可免费使用。
阿波罗商业广场:共有近500个停车位。购物的顾客可免费停车3小时,超过3小时收费5元;没有购物的顾客,可免费停车1小时。
春天百货:负二楼友谊宾馆停车场可免费停车。
天虹百货:共有1000个停车位,VIP金卡免费停车,顾客购物满200元免费停车。没购物的顾客免费停车1小时,超过1小时收费5元。
美美运达国际名品商场:有300多个车位,停车半小时至8个小时收费10元,8至15小时收费15元,15至24小时收费20元。在商场消费的顾客凭购物小票可免停车费(8小时内)。
步步高:长沙东塘店有300个车位,王府店有200个,红星店有200个,均可免费停车。
通程电器:长沙12家门店停车位有近1000个,无论消费与否,停车均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