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阳县4个乡镇相继发生6起火灾,过火面积2580亩,造成经济损失64万余元。该县加大问责力度,发生火灾乡镇分管农林水的副乡(镇)长和2名林业站站长等5名干部被免职,11名干部被诫勉谈话或停职。
2010年以来,该县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一年来,全县共办理安全生产事故、非法矿反弹、环境污染、工作责任追究等问责34件113人。
责任重于泰山。县委、县政府明确规定,凡决策失误、滥用职权、管理监督不力、不作为或执行不力等四大类情形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将被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教育警示、责令辞职或免职等多种问责方式。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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