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0日讯(记者 刘勇 通讯员 周彰军 周建梅)省林业厅今天透露,经过2010年的奋战,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获得重大突破:主体改革全面完成目标任务,配套改革政策措施逐步完善。
我省自2008年11月开始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年多来,全省累计完成集体林确权面积1.77亿亩,确权率达98.9%;发证林地面积1.75亿亩,880多万农户拿到林权证,发证率97.5%;调处山林权属纠纷568万亩,调处率为90.2%。这标志着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2010年底完成林地确权率90%以上、林权发证率80%以上、山林纠纷调处率80%以上的主体改革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配套改革部分最显著的亮点是,全省所有县(市、区)的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林权采伐指标实现100%入村到户,林业部门“收费养人”、林农采伐林木难两大问题得以解决。此外,全省已成立99个林权交易机构,林地流转交易总面积超过580万亩,交易金额达24.3亿元。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也逐步推进完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人们造林、“耕山”的积极性高涨。据林业部门统计,2010年,林改地区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收入达900多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比重上升到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