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新布局建设一批高产优质的长年菜地的同时,建议重新修订《长沙市蔬菜基地保护办法》!”市人大代表曹彪向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议案呼吁。
曹彪代表说,现有的《长沙市蔬菜基地保护办法》是1991年3月由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1997年8月进行了修改,施行至今已近20年之久。在此期间,长沙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扩容提质步伐日益加快,原布局在城市郊外的蔬菜基地所剩无几,长年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民随着土地的被征用基本转行。而城市居民和包括临时进城居住的人员显著增加,长沙660多万常住人口中吃商品菜的居民就有500万人。这样一来,“蔬菜产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商品菜消费人口的不断增加,原蔬菜基地的逐渐消亡,致使保障蔬菜有效供给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维护蔬菜价格稳定的压力也在逐步加大。
“当前正是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大好时机。”曹彪说,近年来,长沙突出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保障农产品安全十分有利。2009年,全市蔬菜总产值达44.71亿元,占农业种植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左右,亩平均产值达5588元,最高的可达万元,蔬菜生产的比较效益十分明显。
“将原有的保护办法修改为管理办法或管理条例!”曹彪建议,他说,新法规的核心应有效保护老基地,支持建设新基地,扶持发展壮大蔬菜产业;在严格保护蔬菜基地的前提下,对于必须征占菜地的情况,一是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必须足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以确保城镇蔬菜基地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