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3日讯(记者 苏莉)今天下午,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们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代表们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思路清晰、内容丰富,总结各项工作成效实事求是。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立法工作。一批涉及改善民生、保障公民权益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修订了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出台了全国第一部规范募捐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同时着力加强经济领域立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重点突出,富有实效,特别是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将有力推动“创新型湖南”建设。以“推进减排、保护湘江”、“人造板材甲醛释放量专项检查”、“农民健康教育周”、“启聪扶贫计划”等为主题的专项检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监督,受到人民群众好评。
审议中,代表们还对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机制,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做好代表工作给予好评。代表们认为,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代表建议重点处理工作意见。确保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实效,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程度逐年提高。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督办下,“一府两院”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充分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三项制度的实施,为代表履职起到了示范作用。” 为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积极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戚和平和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报经省委批准,在全国首创常委会委员依法履职情况年度报告、履职考察和兼职委员任用考察三项制度,不但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还获得代表们普遍好评。
审议中,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他们说,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确保“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