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0日讯(记者 张新国 通讯员 欧阳友忠 唐杰)近日,宁远县中和镇兴隆坊村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对被洪水冲垮的河堤进行修复,现已竣工并通过验收。据了解,去年以来,像兴隆坊村修堤一样,宁远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共有182个,这些工程全部竣工后,有17.6万农民直接从中受益。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针对取消“三提五统”后,农村公益建设资金缺乏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即村级公益事业在广泛征集村民意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农村减负部门批准后,可按规定由农民筹资、投劳进行建设,财政给予奖励补贴。2009年10月,宁远县被定为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该县抓住这一难得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县里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村民受益,因地制宜,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原则,明确奖补范围和标准,并围绕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和村内道路建设两大重点,组织村民民主议事决策,选择那些“需求最迫切、要求最强烈、利益最直接、效果最明显”的项目进行立项。根据项目大小,县里给予每个项目最高7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为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宁远县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严把审核验收关,及时兑现奖补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一年多来,全县已有145个村的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共兑付奖补资金1015万元。这些项目由群众投劳60多万个工日,共新建和维护村内道路285公里,新修桥梁7座,整修山塘184口、水渠83公里,新修排灌站2座,较大地改善了当地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