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3月7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李志宏 通讯员 刘贵忠)湘潭市物价局决定,6日起,湘潭城区13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下调7元,即每瓶不超过94元,下浮不限;送气到户的,另加收每瓶4元的送气服务费。每瓶94元的气费中,包含了每瓶两元的保险费。 湘潭市物价局价格科负责人介绍,此次降价是因为近期民用液化气气源价格下降,湘潭市物价局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并参照临近城市价格情况适时研究决定的。 每瓶两元的保险费,是湘潭为建立全市燃气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燃气事故责任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1年2月25日起价内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