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9日讯(记者 黄纯芳 通讯员 李域)记者今天从省纪委获悉,为巩固去年“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今年将加大“小金库”治理力度,截留、挪用、套取财政性资金设立“小金库”等3类案件将被严惩。
去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在继续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了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了巩固治理成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将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并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力度。
省纪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介绍,今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查处3类“小金库”案件:截留、挪用、套取财政性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收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