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条评论
今年央视的3·15晚会,双汇火腿肠、锦湖轮胎、国美电器等企业被曝光存在问题。与往年类似,问题爆出后,企业回应,或致歉、或整顿、或喊冤;相关政府部门表态,或检测,或罚款。
这已经成为3·15的一个“治乱模式”:在消费者的“节日”到来之前,企业坐立不安人心惶惶,当晚被曝光的企业的声誉坠入深渊,然后是有关部门出面表态,再之后,可能是运动式的整顿。而风头过去之后,有些问题依然存在。
这样一个“治乱”路径之中,消费者、媒体、企业、政府部门之间形成一个链条,它的顺序是:企业“作恶”———消费者“被骗”———媒体“曝光”———政府“惩处”。
多年来,曝光在继续,问题在继续,查处在继续。也就是说,从消费者的角度讲,虽然3·15大快人心,但也只是那么1天而已。不良企业,通过各种手段,躲过这一天之后,仍可以安然无恙,消费者难免继续受骗。
如何改变这种状况?企业“作恶”———消费者“被骗”———媒体“曝光”———政府“惩处”,这样一个链条首先值得反思。如果企业“作恶”在未经曝光之前,相关政府部门就能尽职地将其“惩处”,消费者“被骗”的几率才会减少。这就需要监管企业的政府部门,更多行动在媒体之前。那些负责监管产品质量的部门,尤其是涉及消费者生命安全的监管部门,应该走到前面。首先,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如做不到,就是失职;其次,他们拥有相应的权力和手段可以做到比媒体的调查更权威,如做不到,就是缺位。
当然,我们相信各级监管部门平时也在做相应的监管工作。但是,为什么在做了大量的工作之后,还是被媒体爆出“惊天大案”呢?为什么还是屡屡看到类似“每周质量报告”中的黑幕呢?为何一些消费者的投诉只能靠媒体的力量才能得到伸张,例如三聚氰胺奶粉。是有关部门权力不够还是监管不力,以至于给媒体留下如此大的“曝光空间”?
此外,目前的3·15“治乱模式”尽管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也有些消费者并不领情。比如,像锦湖问题轮胎、双汇瘦肉精火腿肠这样的问题,事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媒体是什么时候调查的?什么时候得出的调查结果?如果早已经有了相关结果,为何要等到3月15日这一天“集中宣判”?另外,由于是秘密调查,被调查方根本不知道,“被告”在“宣判”前没有“自我辩护”的机会,所以也会出现像网秦公司指责央视“报道不实”的情况。
再者,亦有人提出疑问,曝光之后,如果问题并不能解决,公众也会对这种曝光逐渐失去兴趣。比如,2008年3·15,分众传媒被曝光日发垃圾短信数亿条。但几年过去,困扰手机用户的垃圾短信问题,依然未见解决。这显然不是媒体的责任。那么,这是谁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