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23日讯(记者 章尧 实习生 张卉)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进入湖南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省外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营造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交通建设市场环境,维护全省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今后进入湖南交通建设市场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将进行登记备案,企业的施工基本情况、诚信情况将对外公布,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将注销登记备案,不能参与湖南交通建设的招投标。 入湘企业需进行施工基本情况登记 湖南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交通建设市场的全面放开,进入湖南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省外建筑业企业逐年增加,所占市场份额逐步增大。省外建筑业企业对推进湖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一些省外建筑业企业履约意识淡薄,市场主体从业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出让资质和资质挂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为此,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通知,自2011年3月15日开始,进入湖南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王管部门进行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并签订入湘施工《诚信承诺书》。发文还指出,今年,湖南实行交通建设市场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信息公布制度、统计报表制度、诚信情况年度考核通报制度。 项目招标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记者了解到,项目招标公告也对进入湖南交通建设市场的省外建筑业企业的登记备案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次下发的通知规定,对于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摇号确定投标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后摇号当日,省外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到场签字确认。省外建筑业企业参加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属于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人员。 年度考核不合格登记备案及公布信息将注销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直属单位要加强监督执法和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上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管,严把招标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关口,认真执行省外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及时认定上报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 通知指出,对在诚信情况年度考核通报中不合格、公路工程信用评价为D级或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水运工程一年内有两次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入湘施工登记备案及公布信息予以注销,并责成其认真整改后方可重新申报办理入湘施工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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