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两型办传来消息,湘潭《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事项推进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个关于建立“两型”改革“项目化、程序化”综合推进机制的办法,对于促进今后“两型社会”建设向纵深推进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自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湘潭根据顶层设计确定的改革思路,扎实推进“八大改革”,在土地、投融资和行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保障和动力支持。《暂行办法》的出台,主要是将综合配套改革项目化、具体化,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鼓励、引导和保护改革试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市积极营造鼓励改革,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为“两型社会”改革试验保驾护航。
《暂行办法》共设六章,具体明确了推进湘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八大领域”、“四大程序”和“六大机制”。“八大领域”,即重点推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土地管理、财税和投融资、自主创新、对外开放、城乡统筹和行政管理等“八大领域”的改革试验;“四大程序”,指“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项目化管理包括项目论证、备案管理、组织实施、验收评估等“四大程序”; “六大机制”,即着力构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的资金引导机制、专家咨询机制、信息服务机制、绩效管理机制、改革试验纠偏机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等“六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