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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送诈骗短信5000条可认定为犯罪
发布时间: 2011/4/7 16:38:06 被阅览数: 1138 次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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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快讯(记者邢世伟)今日,最高法召开例行记者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法释》)。《法释》规定,发送诈骗短信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将以诈骗罪论处。
  
  在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上,《法释》将最低的入罪门槛由原来的2000元调整为3000元。同时,《法释》首次明确电信诈骗的定罪标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可以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此外,《法释》规定,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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