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泸溪县水利局五楼会议室座无虚席,泸溪县2010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兴隆场镇集中供水工程招投标会在此举行。本次招投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进行,12家投标单位经过紧张角逐,三轮合计分值第一的湖南众祥建筑有限公司泸溪分公司成为该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工程计划投资507万元,建成后,将解决兴隆场镇社区、锡瓦、甘田坪、五里坪、烂泥田在内的1.079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该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相关人员参加了招投标会,该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本次招投标进行了全程监督。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做到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相统一,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泸溪县水利局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监察,着力打造水利项目阳光招投标。
条件“透明化”。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把工程立项、招标文件拟制、投标资格预审、招标方式等通过新闻媒体与张贴公告的形式面向社会全面公开,使招投标的主客观条件“透明化”,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过程“监管化”。对评标委员会抽定、投标会议场所、开标评标程序、中标定标等过程实施全程监管,并由县公证处对招投标的合理合法性予以公证,形成统一、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机制。
结果“公开化”。将招投标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专线,积极受理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