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制度创新,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实效。”在11月11日举行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对46个派驻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加强派驻机构的监督实效,改“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省纪委、省监察厅自2005年以来先后对派驻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41个单位的双派驻机构(同时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以及派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5个单位的单派驻机构(只派驻纪检组或只派驻监察室)实行了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以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确立并逐步完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得到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协助驻在部门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许云昭充分肯定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是省纪委、省监察厅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承担着重要职责。各派驻机构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
许云昭强调,各驻在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感、更大的支持力度、更多的实际举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各驻在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3点要求”,即: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自觉做接受监督、严于律己的表率;进一步重视、关心和支持派驻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