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54平方米土地,售价294.6万元,每平米的地价是一万多元,这样高的地价,在怀化市实属少见。5月8日,这宗“地王”土地交易发生在怀化市偏远小城会同县。 但4个多月过去,创造了天价的买主却一直无法接手这块弹丸之地,因为一个事先摆在那儿,这块地还有10年的租赁关系,而且在出让合同中也一五一十地标明。
为何一块具有上十年租赁期的土地,还堂而皇之地挂在国土局的公示拍上,并且通过招挂投的方式得以出售呢?怀化市会同县国土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块土地的拍卖,是公正透明而且合法的,带租赁期合同拍卖在外地也有例可循。
中共会同县委书记赵婉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宗土地在拍卖前权属不清楚,拍卖后出现新的矛盾,且挂该宗土地招挂拍之前的租赁行为非法,国土部门应立即纠正。
小城“地王” 今年4月9日,会同县国土局大厅贴出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一宗编号为“200803”的254平方米土地公开出让。
会同县城是一个典型的山城,城区内土地资源十分紧俏,“200803”因原会同县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以下简称农资公司)改制破产而新鲜出炉,它坐落在位于县城中心地段——东门街。在这宗地旁边的门面已经卖出每平方米上万元的价格。
显然,这里是一个黄金码头。此后几天,会同县诸多投资者闻风而动。
除地域优势外,“200803”还有一个让投资者垂涎的理由——总面积仅254平方米。
“一块弹丸之地,这意味着稍具实力者都可能去搏一搏。”一位竞拍失败的投资者告诉《新湘报》,由于土地面积不大,资金要求肯定也不需要太大,所以想得到这块地的人不少。
当然,这块地也有瑕疵。在出让公告中标明,该宗土地仍存在10年的租赁关系。
事先,会同县国土局也因此担心影响到竞拍效果,几经协商后,将起拍价定在每平方米2000元至3000元之间。
事实果真如此,由于这个租赁关系,前来咨询者络绎不绝,但最终交纳保证金的只有12个。
经1个月的公示,5月8日公开竞拍。为保证拍卖顺利进行,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县国土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并临时保管12名竞拍者的通讯工具。
竞拍现场,前期大家竞相举牌,到后期,龙自福与租赁者梁某短兵相接。最终龙自福以每平方米1.16万元中标,梁某仅以20元之差败北。连带地面建筑,龙自福以330.1167万元成为“200803”的新主人,并成为会同的新“地王”,成交价格大大超出此前的估价。
当天,会同电视台对竞拍做了报道,龙自福成了小县城的知名人物。
而龙自福在当天便与县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第五款表明,“出让人同意在2017年9月1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一个泥潭? 但龙自福中标已4个多月,至今未能进驻那宗土地。原因正是那个尚存的租赁关系。
“竞买者出如此高价,这是帮了县委、政府大忙。我们也想通过一些办法,采取一些补偿措施,让租赁者退出,让竞拍者尽早得到这个土地。”为此,县国土局局长梁春生也表示曾多次找双方协调,遗憾的是双方不能达成共识。
事实上,当时参与竞标者大多怀疑租赁关系是否真实存在,以及租赁合同的合法性,故均抱有侥幸心理。
龙自福后悔竞拍之前没有要求相关部门出示租赁合同。中标后,龙自福要求查看租赁合同。在农资公司清算小组(以下简称清算小组),他草草翻看了合同正本,而清算小组则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其详细翻阅和复印。虽与租赁合同有过一面之交,然而龙自福仍对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存有疑虑。
29岁的龙自福同时是怀化市鹤城区政协委员,他表示,“投入300多万,10年后才能开发利用,这个事实我无法接受。原本我是把这当做一次有良知、有正义的举动,中标价再高我都愿意,因为买下这块土地之后可以帮助政府尽早安置好农资公司的一批下岗职工。”
“我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帮我取得使用权,经过多次协商,始终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时至今日,政府也不太愿意搭理我,给我的感觉是他们也爱莫能助了。”龙自福认为自己完全陷入了一个泥潭而进退两难。
能否出让 将一块尚存租赁关系的土地予以拍卖是否合法?县国土局局长梁春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一款表明这种挂牌不合法,也没有哪条法规说我们不可以这么做。我们对这个事情始终非常慎重。在之前的土地权属审查时,国土局也是很过细的。”
据介绍,年初,清算小组递交出让申请,因为牵涉到国有企业,国土局负责人亲自到清算小组去审查相关资料。最终通过审查后,才公示挂牌拍卖。
“如果拍卖违法,那么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的挂牌公告是通不过的。同时,类似情况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分管国土部门的会同县副县长梁涛建议,龙自福应该继续与租赁户协商谈判,必要的时候政府会出面协调。如果双方没有和解的诚意,可以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通过上一级机关来审查纠正。若国土部门有行政行为过错,上级部门可以要求改进,而给中标方带来的损失我们将依法赔偿,等把租赁关系处理好后,然后重新挂牌。
同时他还表示,政府强制协调不可取,否则其他参与竞标者会认为拍卖工作存在暗箱操作。
被质疑的租赁 那么,租赁又是否合法?而根据龙自福的了解,他更觉得其中不乏诸多疑问。
“200803”原属于生资公司,2006年企业改制进入破产程序时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小组文主任告诉《新湘报》记者,企业破产后,土地问题有一个小插曲。县疾控中心向政府申请将该宗土地划拨给其建综合办公楼。时任的分管副县长做了一些工作,当年的规划将此宗地调整为公益事业用地。“为了保证下岗职工的利益,我们还讨价还价,从最初的几十万元谈到一百多万元。”
双方谈妥后签订了协议,县疾控中心也交纳了定金。但此后,清算小组发现县疾控中心交纳的定金另有出处。
原来,因寻求垫资,县疾控中心把生资公司的土地交给垫资者(也就是现在的租赁者)进行管理。然而,垫资者又把房屋租赁给了其他零散的经营户,于是问题越发复杂。
文主任称,面对这样的情形,清算小组实属无奈。若将地收回,清算小组就是违约。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最后三方协商达成一个意见,将这宗地上的房屋以30余万元的价格租赁给垫资方10年。
文主任坦言,当时几方都有侥幸心理,县疾控中心交了定金,规划已经定了,应该没有太大的变数,无论如何都将成为县疾控中心的。
2007年,县疾控中心仍拿不出钱购买土地。于是,梁涛在得知此事后,坚决要求挂牌出让,盘活资产,通过土地收入来安排下岗职工,保障下岗职工的利益。
一个个变数,使得“200803”变得错综复杂。
会同县委书记赵婉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200803”土地在拍卖前权属不清楚,拍卖后出现新的矛盾,解决问题必须从源头开始,彻查承包的合法性;无论是生资公司还是清算组,均没有权利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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